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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闻】科创板首批退市股!虚增收入、违规代持,*ST紫晶、*ST泽达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来源 : 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3-04-22 15:38:09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赛男 上海报道


【资料图】

有进有出的良性生态正在科创板市场形成。

4月21日,*ST紫晶(688086.SH)、*ST泽达(688555.SH)双双公告,因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强制退市,两家公司也将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

当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注册制改革的全面落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新生态正在逐步构建。2020年,新一轮退市改革启动,制度不断完善,体系日益完备,监管愈趋严格,渠道更加畅通。

在分析人士看来,*ST紫晶和*ST泽达的退市也标志着资本市场生态建设的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已建立起常态化退市机制。

*ST紫晶虚增收入7.5亿元

当日,*ST紫晶(下称紫晶存储)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调查,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43,497,313.43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3.9%,虚增利润合计21,627,070.3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5.82%。

2018年,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11,457,882.74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7.75%,虚增利润合计39,036,333.51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2.59%。

2019年上半年,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合计66,939,521.10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合计25,326,629.03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37.33%。

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还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未按规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7,500.12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500.12万元。

紫晶存储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年度报告》中,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0,871,411.8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52.46%,虚增利润145,290,742.1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4.55%。

《2020年年度报告》中,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327,797,330.9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58.26%,虚增利润169,023,641.79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50.21%。

紫晶存储《2019年年度报告》遗漏披露14,500.12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净资产的16.15%。2020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17,500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也均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41,790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6%,其中16,720万元也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经记者计算,4年间,紫晶存储共虚增营业收入7.5亿元,虚增净利润3.7亿元。

鉴于上述情形,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对时任紫晶存储董事长郑穆给予警告,并处以2,164.26万元罚款,对郑穆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管理人员共计处以2438.55万元罚款,采取相应禁入措施。

公司同步公告,由于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023年4月24日开市起停牌。

*ST泽达两位高管被终身禁入

*ST泽达(下称泽达易盛)被认定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泽达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经调查,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淳)、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296,307.13元,虚增利润186,735,305.01元。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35,573,659.95元,占当年收入的49.28%,虚增利润22,438,194.83元,占当年利润的104.72%;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73,888,825.78元,占当年收入的59.67%,虚增利润37,407,625.16元,占当年利润的91.0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18,039,036.95元,占当年收入的58.36%,虚增利润61,608,464.11元,占当年利润的103.24%;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14,794,784.45元,占当年收入的51.87%,虚增利润65,281,020.91元,占当年利润的67.69%。

同时,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隐瞒重要事实。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还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上市后,泽达易盛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杭州泽达畅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部分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52,168,610.5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59.51%,虚增利润82,469,210.34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8.97%。

此外,公司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泽达易盛、浙江金淳分别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沅资产)签订《鑫沅资产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鑫沅资产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转入鑫通1号、鑫福3号合计1.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泽达易盛通过鑫通1号、鑫福3号合计将1亿元投向泽达易盛关联方杭州和鑫商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鑫商盈)。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在建工程。

2021年,泽达易盛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部分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71,043,475.9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26,657,786.1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

2021年,泽达易盛期末在建工程中,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观滔)设备款42,690,600.00元。其中,预付浙江观滔36,320,600.00元设备款对应的在建工程没有对应实际成本发生,虚增在建工程36,320,600.00元。

鉴于上述情形,证监会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0元罚款。对时任泽达易盛董事长、总经理林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对时任泽达易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对林应、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两位高管共处以55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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