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智慧城市 > 正文

北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可自行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时间:2021-10-13 14:40:16

  参保人员可自行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该业务在“医保北京”公众号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均可办理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市医保局发布消息,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可以网上自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之后,城镇职工也可实现自行变更。

  据了解,为落实市政府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的有关要求,市医保局结合群众反映的高频事项,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主变更有关工作。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网上自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量多、情况复杂的特点,从系统承载、医疗机构选择方式等多方面优化设置,在较短时间内保证了该业务的上线。

  市医保局表示,10月4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自主变更业务正式上线试运行。该业务在“医保北京”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均可办理,同时,其他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群体自主修改定点医疗机构的功能将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上线。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可选定4家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同时,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32家定点A类医院和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须选择,可按规定就医。定点药店也无须选择,参保人员在本市任意一家定点药店需持医院外购处方购药,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网上自主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早6点至晚10点。变更成功后,当日页面不显示,次日生效。目前此功能仍为试运行阶段,系统资源稳定性还需要时间验证,为确保该系统试运行平稳有序,建议广大市民如无紧急定点变更需求,仍可采取原渠道进行变更,尽量不要做试验性尝试操作,待系统成熟稳定后,可提供更加流畅便捷的服务。 【编辑:刘星辰】

X 关闭

精心推荐

Copyright ©  2015-2022 大众安防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14643号-14   联系邮箱: 905 14 41 07@qq.com